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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我這忘東忘西的個性,從我有記性以來就一直陪伴著我,雖然我知道我有這麼個壞毛病,我也很努力的想把該記的東西記在筆記本裡,但是總持續不久,所以我東忘西忘的戲碼還是持續不斷的上演著。就拿今天來說,本想帶回家的衣服和水餃,一樣也沒帶,全都放在學校,唯一記得的只有我每天都會帶的電腦包,上週末回家也忘了把硬碟和充電器帶回雲林,虧我還大大小小帶了一堆東西。上次更誇張,我還以為我租屋處的鑰匙忘在台南,正擔心晚上要跟房東拿備份鑰匙,結果到了學校同事拿著還給我的機車鑰匙,我才想起我把整串鑰匙都借給了要借機車的同事,也就是說鑰匙根本沒帶回台南,噗,當我講給我室友聽時,我自己都覺得真是夠了。其他忘了帶手機、忘了帶NB的充電器的事對我來說也真是家常便飯,每次發現自然都覺得見怪不怪了。唉,這迷迷糊糊的個性還真的不知如何改起好,雖然我身邊的人早就習以為常,可是我真的有心要改掉這個壞習慣啦,看來不好好下定決心改過不行了,加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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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chac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